我对立法要求“按跨性别者希望的性别/性别表述称呼他们”的意见

我首先先说,这个议题就是空中楼阁,中国连同性婚姻和对LGBT的正确科普还没有呢,谈这些简直太远,不过正好想到了,就想分享一下我自己的意见。

我认为“立法”去做这件事情,有些扯淡,它并不是最迫切的问题,甚至某种意义上不是个问题。

有了一个正确,且让人感到尊重的称呼,或是按想要的性别称呼自己本身,更像是一种宽慰,它是令人感到的,但却并不是必需品,实际上,跨性别者所必需的,和其他人是一样的,衣食住行,其次是生理与心理健康,而称呼只是所有生存必需里的心理健康的一个分支而已,其中还有更重要的分支,就是家庭关系,以及同学、朋友、公司上下级的人际关系(对应的是家庭暴力、校园欺凌、就业歧视等等)。

从我自己的观察来看,很多跨性别群体的悲惨,不完全来源于跨性别者这个身份,他们可能被歧视,但是歧视本身并不是造就他们悲惨生活的根源。

贫穷才是。

也可以说是阶级

我自己认识的所有家庭比较优越,家人可以随便出钱做手术的,甚至说,即使不做手术,每年给孩子的各种生活费,包括各种各样的开销已经快赶上SRS的,在这样的富裕家庭里,往往没有特别刁难孩子的,即便是家人不理解,也往往能随着交流慢慢缓和关系,不会说断绝关系或把孩子软禁。而另一方面,生活在并不富裕的家庭,反而会更加限制孩子的自由,不仅言辞侮辱、家庭暴力,还会用断绝生活费的方式,或其它威胁方式强迫孩子屈从。

在这样的情况下,很明显某个他/她之类的称呼,并不是基层跨性别者要面对的最严重的问题。

在我为数不多的自杀干预的经验中,一个最难以解决的问题就是没钱,没有活动经费,也缺乏捐款来源,而真正被逼到要自杀的人,往往缺乏独立的经济能力。即便我们凑出了某个针对单个对象的捐助费用,它还是像个无底洞一样,我们完全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帮助所有人,而甚至我们帮助的那些人,这种帮助也都只是暂时的,最多救个急,而不可能有效地改变其整个生活。

缺乏经济能力和心理状态越来越差,这两者可能是恶性循环的,一般来说,被逼到自杀的人,往往都是家庭有大问题的人(虽然说“往往”,但目前的概率是100%),由于缺乏经济能力,就不能做到直接换到一个家人莫及的城市,而不断被家人逼迫、威胁,又会导致心理更加地崩溃。

富裕的家庭可以出成倍的钱来让孩子进行心理治疗,哪怕最开始的目的是扭转性别认同等,但是只要到正规的心理医院,同样可以缓解抑郁和其它由性别焦虑衍生的心理疾病,并且如果医生比较负责的话,也许还有可能能把家人的观念矫正。

而贫穷的家庭本身就容易忽视心理健康,甚至可能缺乏心理健康的常识,而且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对于贫穷的家庭都不是容易承担的事情,国家在这方面只有重精神病有补助和基本医保补助,因此,在贫穷家庭的跨性别者可能难以获得有效的心理治疗。甚至,从我能看到的一些例子来看,家长本身都是极度偏执的,某种意义上本来那些家长也应该先进行心理治疗,但贫穷让这些变得十分困难。

目前中国十分缺乏对跨性别者的科普宣传和正名,所有的科普都集中在各种网站、公众号等,传播最广的电视频道,已经著名媒体,往往对有关LGBT的事情一概不报道,更不用说科普与正名,这也导致了基层民众对于LGBT怀有恐惧、敌意等,而这很难通过非营利的慈善组织去普及知识,而这才是需要立法去做的,首先是先把之前的某个网络视听节目管理条例废除,然后真真正正地从国家层面进行关于LGBT的科普和正名。

在保证LGBT的相对平等之后,国家要解决的问题不应该是如何让LGBT群体活得比所有群体都更加幸福和健康,而是应该把着力点放在更大的问题上,性别歧视、校园欺凌、家庭暴力、官僚主义、贪污腐败、贫富不均等,没有任何的必要,也不应该把LGBT捧到超越其他人的地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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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一方面在社会生育率低下的背景下本身就不可能给什么好的待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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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和生育率有什么关联吗?